污染

谁为中国的水资源负责?

责任不清及标准模糊意味着中国的水资源没有得到充分的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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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吉安市坐落在赣江中游。春节假期的第三天,当人们还沉浸在节日的气氛中时,一位渔民正在河边自家的船上宰杀刚捕捞上来的鱼。他的身旁还停靠着另外三艘渔船,一位妇女正在不远处洗着衣服。

如果这里不是饮用水水源一级保护区的话,眼前这一幕该是多么美好的一幅画面啊。就在洗衣妇女一臂之遥的地方,四根黑色的大管子正伸进河中,24小时不间断地将河水抽送到附近的自来水厂,为吉安市34万居民提供用水。

停靠在岸边的船只对面竖立着一个2米高的警示牌,一面写着“严禁船只在饮用水水源一级保护区停靠”,另一面写着举报热线。吉安市所面临的状况正是中国水源保护现状的一个缩影。

2010年,环境保护部会同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水利部和卫生部五部门联合印发了中国首个饮用水资源环境保护计划——《全国城市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规划(2008-2020年)》(以下简称《规划》)。

《规划》拟投入580亿人民币解决水源地水质污染、不达标的问题,同时还禁止在水资源保护区内进行任何可能对水资源造成污染的活动。

从环保部的水资源质量调查报告上来看,城市水资源的质量似乎正在稳步提升。2011年,环保部对县级及县级以上城市的集中式饮用水水源进行调查,结果显示11.4%的水源水质不达标。到2014年上半年,这一数字下降到3.8%。

仔细研究环保部不同类型水资源的数据发现,地表水资源的达标率是94.3%,不达标的原因主要是磷、氨和锰含量超标;地下水资源的达标率仅为87.6%,不达标的原因是氨、锰和铁含量超标。

仅从数据上看,饮用水水质无疑有了显著提升。但重要的问题是——怎样才能算是达标?

中国从未发布过具体的“饮用水水源质量标准”。

有业内专家认为,既然没有明确的针对水源质量的评判标准,那么某地水资源“达标”的结论就模棱两可。这也就意味着,达标率虽看似不断提高,但因为中国根本没有切实有效的标准,这些数字对理解真实的水质并无帮助。

根据“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地表水质共分5级(从I级到V级),I级代表最优水质。与III 级相比, II级水质的判定除了需要检测水中的高锰酸盐含量、化学需氧量、氨、汞、铅、氰化物、挥发酚和石油的含量外,还需要进行其他更严格的毒理指标检测。作为集中式水源,地表水的水质需要达到80种毒理指标要求。

根据相关标准,只有II级水可作为饮用水水源,但环保部的工作人员表示,在实际操作中,水源质量标准与III 级水质标准一致。2015年1月,中外对话同中国水危机一道与环保部饮用水办公室的一位工作人员进行了交流,该工作人员坦言:“实际上,一些饮用水水源只能达到III 级水质的标准。”

清华大学环境科学与工程系教授王占生表示:“中国达到II级水质的水体并不多,如果严格遵守II级水质标准的话,那么估计只有一半的地表水资源达标。”

一碗毒汤

中国作为“世界工厂”,其重金属、化合物和其他工业原材料的消耗量和排放量都是世界上最高的国家之一。近年来的调查数据显示,在中国主要河流、湖泊和其他水体中,可以检测到有毒有机污染物。仅在长江和松花江流域,就检测到了107种有毒有机污染物。

2014年12月,中国中央电视台报道,南京自来水中检测出阿莫西林;黄浦江中又检测出其他抗生素。2014年4月,《中国科学》发表评论文章,提到在中国的河流、湖泊、以及其他天然水体中检测出158种药物和个人护理品。

其中包括68种抗生素。2014年,绿色和平组织在长江流域检测出了环境激素,随后又在重庆、武汉和南京的饮用水水源中检测到了全氟辛酸(PFOA)和双酚A。

清华大学水业政策研究中心主任傅涛曾表示,传统的三段式水处理程序不能有效应对水源水质的变化。自来水公司需要对水源的处理、生产、管理和维护进行适当的修改。与大城市相比,中小城市面临着更大的挑战。

不同的标准

不同城市对水质的监测有所不同。华南环境科学研究所等一些研究机构已经在珠海流域建立起“水资源风险管控机制”。副所长许振成透露,除106项常规指标外,他们还另外检测了标准要求外的202项指标,包括重金属、抗生素、环境激素和杀虫剂等。然而,全国只有少数几座城市具备这样的监测能力。

目前, 中央已出台了一系列解决水资源问题的计划和措施。《全国地下水污染防治规划(2011-2020年)》计划投资346.6亿元人民币防治地下水污染,并解决与地下水饮用水有关的环境安全问题。另外两项计划同样将针对加强饮用水水源保护展开工作。

值得一提的是,虽然各部门的规划中都或多或少有一部分内容与饮用水水源保护有关,但主要的监管责任仍在环保部和水利部。

《安全饮用水–中国的艰难长征》 由中国水危机和中外对话联合发表。点击此处下载中文和英文版本。

翻译:王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