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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再生能源:欧美如何应对中国攻势?

欧美推行私有化和解除管制规定的新古典主义思潮,使其无法在壮大可再生能源产业方面与中国竞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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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盛顿的各智库都认为,没有任何人能够与中国的重商主义政策抗衡。中国的政策放弃进行新的创新行动,通过大力发展标准化产品争夺市场空间。

但中国真的就是毁掉“全球能源创新生态系统”的魔头吗?

如果我们观察一下那些已经在开发创新性太阳能光伏电池的欧美企业,乍看起来这种说法似乎言之有据。

去年的一系列事件表明,它们已不得不向中国的竞争压力低头。

美国的Solyndra公司宣布破产,德国的Q-Cells集团被迫卖掉了其从事CIGS开发的子公司Solibro(CIGS是铜、放射性铟、镓和硒化物的缩写,它们均为硅的替代物质),而收购者正是中国的的能源生产商汉能集团。

上述两个案例中的企业都在开发新的CIGS“薄膜”太阳能电池。这种电池尽管效率稍差,但材料成本低廉得多,因而具有决定性的成本优势。

但无可否认,这类新型太阳能电池的商业前景,已经被中国第一代晶体硅太阳能电池的大规模生产给破坏了。

中国太阳能电池的标准化产品成本降低速度确实太快了,以至于那些更新的、成本更低的CIGS电池根本连进入市场的机会都没有。

中国对可再生能源抱着一种坚定的、严肃的、不屈不挠的支持态度。

中国的这种态度主要不是出于应对气候变化的原因,而是一种国家能源安全政策,让中国可以在不触及其他国家化石燃料权益的情况下建设自身的能源体系,因此也就不会引发战争的危险。

这是一个非常适合中国的明智战略,那么别的国家应该如何回应呢?

不管用的关税及贸易禁令

美国的应对方式是限制中国在海外的活动,并且对美国进口的中国产太阳能电池施加贸易制裁,即征收惩罚性关税。

而欧盟则威胁要进行更广泛的制裁,不仅针对光伏电池,还针对组件和整体系统。这样的惩罚性关税就是为了限制中国产品在国外的销售。

但是,欧美的这些制裁手段都很不管用,已经被聪明的中国企业成功规避。它们正在美国建立生产基地,并且将生产活动全球化,通过非大陆来源(如台湾)将太阳能电池出口到美国。

此外,中国还对美国产品进行了漂亮的反击,对从美进口的高压光伏元件和包括纯级硅(目前美国处于对华顺差状态)在内的材料征收对抗关税。

这些始料未及的结果可能会使得美国的贸易制裁相对失效,同时也引起了中国的严重不满,美国将为此付出政治代价。

欧盟也选择了一个不同的竞争战略。

欧洲的太阳能光伏系统市场是通过消费物价补贴实现扩张的,尤其是上网电价,希望由此扩大德国的制造业为市场提供货源。

作为一个市场扩张战略,这种方式运行得极好,使企业得以从学习曲线带来的成本降低中受益。

但事实证明,中国企业成了这一战略的主要受益者,因为德国缺乏一个具体的产业政策来为该国所有和设计的光伏技术发展国内市场。

自从2011/12年度开始摒弃核电,德国重新制定了旨在振兴太阳能光伏电池制造产业的产业政策,并且取得了积极的结果。

归根结底,对于中国强烈支持可再生能源的政策带来的竞争威胁,唯一有效的应对方式就是西方国家要给予创新和市场扩张同样强大的支持。

西方对本国可再生能源产业的支持何在?

中国瞄准了得到确认和标准化的技术,以此迅速扩大规模,进行扩散(比如第一代的晶体硅太阳光伏电池),这一政策得到了十分有效的实施。

其他国家可以对从中国进口的产品进行合理限制(遵照WTO规定,将其限定在一个特定门槛之下),同时积极支持并打造针对中国标准化产品的替代商品。

美、欧、日政府可以放开(目前仍然如此)选择采取有关政策,为新的薄膜CIGS太阳能电池迅速建立市场(通过WTO规则允许的生产者补贴和政府采购形式)。

这能够保证它们的成本降低效果比第一代晶体硅电池还要好。

如果CIGS电池的市场发展得足够快,那么CIGS技术就能成为新的主导技术,而德、美、日企业已经在这个个领域占据了强有力的地位,而且能够对技术进行微调,推动进一步发展。

当然,届时中国企业也会转向这个新的主导性的CIGS技术,像现在一样迅速压低成本和价格,这样一来较弱的德、美、日企业又会被赶出市场。

但那些较强的西方企业仍然能保持其地位,尤其是在本国市场的供应上,同时还会努力开发新的创新产品。于是,这一过程将按照一代又一代的技术循环继续。

但是,美、德(欧盟)、日等国政府为什么没有采取这样一种显然有效的措施来抵御中国的竞争攻势呢?原因很简单:它们害怕任何带有“产业政策”意味的东西。

西方国家的新古典主义势力是在太强了,他们反对通过政府采购(称之为“市场干预”)推广任何特定技术(称之为“选择赢家”)和促进市场扩张,因此如今决策者们都害怕提出任何这方面的政策。

这些意识形态障眼因素的净效应,就是让西方国家的太阳能光伏领域向中国大开门户。

这是西方世界转向新古典主义思想(包括推动私有化、解除管制规定等),排除一切与产业政策相关的东西之后,最为始料未及的结果。至于为什么会出现这种情况,则是另外一回事了。

信息技术与创新基金会等智库勇敢地努力将“创新”描述成西方光伏产业的唯一出路,并且大力支持贸易制裁,制裁的幌子就是中国采取的是“重商主义”政策(实际上一点都不比加利福尼亚等美国的州政策更“重商”)。

他们真正应该支持的是全力抗衡中国的产业促进,方法就是发展新的创新技术,慎重并坚定地利用公共采购等工具推动市场扩张。

然后我们就能真正看到一个欣欣向荣的美国可再生能源产业。

本文首发于网络杂志《全球主义者》。

翻译:奇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