能源

正确的流向——《水坝与发展》报告十周年

在世界水坝委员会关于负责任的水和能源项目的报告发表十年之后,白好德说其中关于保护人身和环境的建议仍然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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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年前的今天,在伦敦一个华丽的典礼上,纳尔逊·曼德拉公布了世界水坝委员会 (WCD)的一份报告。这个委员会的成员都是来自政界、水坝业界、市民团体以及学界的名流。报告第一次对水坝发展的影响进行了深入全面的评估。报告指出,尽管“水坝为人类发展做出了重要而突出的贡献”,但是“在太多的个案里,为了确保上述利益,(人们)付出了难以接受而且经常是不必要的高昂代价”。比如,全世界的水坝建设导致了4000到8000万人被迫迁移,其中很多人在这个过程中失去一切,变为赤贫。

委员会在报告中提议建立一个新的决策框架,以避免为了单纯追求经济利益而牺牲社会和环境利益。在如何最好地对能源和水务部门的现有需求和选择进行评估、如何在规划过程的一开始就对各种利益进行整合,以及如何尊重所有利益相关方的利益,报告提出了很多具有创新性的建议。最重要的是,委员会提出受到影响的人们应该在谈判桌上发挥积极的作用,而不只是充当水坝项目被动的受害者或者受益者。

“如果有权利竞争或者冲突发生,良好信任下的谈判是让各种利益达成合法一致的唯一途径。”报告如是说。委员会成员代表了大型水坝争论中截然不同的各种利益,他们通过自身的实例展示了良好信任下的谈判和对话可以产生具有创新性的解决办法。

WCD的框架被许多国际组织、环境团体,也被一些政府机构、银行和公司所接受。在南非、尼泊尔、德国和瑞典等国,政府和市民团体将报告中的建议通过对话进程移植到本国的环境中来。欧盟决定在欧洲市场上出售碳信用额的水力发电项目都必须遵守WCD的框架。另一方面,水坝业界、世界银行和许多正在建设水坝的政府都声称这个新的机制太耗时间、太复杂了。

过去十年中,以权利为基础的发展方式得到了广泛的支持,不仅限于水坝部门。2007年9月,联合国大会以144票对4票的压倒多数通过了《土著人民权利宣言》。宣言承认土著人民对于那些“影响其土地或领域”的任何项目都有自由且优先知情的同意权,特别是那些需要他们迁移的项目。

在印度、巴西、缅甸和中国等国,数量失衡的水坝项目影响着土著人民的生活。他们对项目自由且优先知情的同意权也得到了亚洲开发银行美洲国家间人权法院以及其它国际机构的承认。就连水坝业界新提出的《水力发电可持续性评估议定书》(一个自愿性标准)也承认同意是“要在(项目)被证明是最佳实践”的前提下。

同样重要的是,WCD框架已经在实践中证明了自身的价值。联合国环境规划署(UNDP)的一项调查显示,许多国家的政府已经把WCD的建议应用到水务和能源法律的修订以及具体的项目之中。南非政府(其水务部长是国际水坝委员会的主席)采用WCD的建议,提出了一个创新性的规划,和被影响的社区一起分享斯威士兰马古加大坝的利益。(南非为项目建设提供了部分资金,确保获得60%的水。)当地人参与了项目的筹备,从而逃脱了许多受水坝影响的人们赤贫化的命运。

中国政府最初对强化受水坝影响人们权利的机制表示反对。但在2007年,中国和其它发展中一样,对联合国保护土著人同意权的宣言投了赞成票。与此同时,好几家中国的水坝建设企业(想要在欧洲市场上出售碳信用额)宣称它们的项目将遵守WCD的框架。尽管根据我所在的国际河流组织的调查,事实往往与声称的内容并不完全相符,但水力发电企业已经不能再说这样一个尊重受影响人们权利的框架以及环境是不可操作的了。

在我的祖国——瑞士,很长时间以来,人们无论在地方还是全国的层面上都会对水电项目进行投票。由此,水坝建设者可以确信能够将移民安置的规模最小化,并与受到影响的社区分享收益。自1960年代以来,尽管有数十座大坝建起,但瑞士再也没有人因为水坝而迁移。在一些个案中,当地社区还出于环境原因制止了项目。比如,2009年1月,山村Bergün的居民们投票停止了一座设计造价高达8200万美元(5.47亿人民币)的水力发电项目,因为它会影响到一片重要的流域。而同样给环境带来重创的项目在其它国家却得以顺利推进。经验表明,一个以权利为基础的框架可能不会解决所有冲突,但从整体上它可以引导我们走向更好的发展结果。

十年前世界水坝委员会成立、纳尔逊·曼德拉提出最终报告的那个伦敦的仪式上,我刚好在场,因此有幸获亲身体会到委员会成员们那种无上的正直,他们通过信任良好的谈判达成了这项创新性的框架。一个以权利为基础的发展方式的时代已经来临,WCD报告为那些将其付诸实践的人提供了最好的指导。生日快乐!世界水坝委员会。

作者简介:白好德,国际河流组织政策主管。  

图片为前世界水坝委员会主席Kader Asmal和纳尔逊曼德拉当年公布报告的现场,图片来自国际河流组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