气候

建立中国的碳核算系统

葛琳珊和罗宾·坎普撰文指出,建立一套量化能源使用和温室气体排放的系统,将有助于中国实现其雄心勃勃的减排目标。附 -- 伊莎贝尔·希尔顿对新的碳排放标准计划书做出讨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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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1990年代以来,人们对确定和量化温室气体排放的兴趣越来越大,以了解其对全球大气的影响,并开始更好地了解不同温室气体的来源及影响。当前的排放是 通过诸多方法确定的,包括宏观模型、直接测量、计算和估算。随着时间的推移和经验的增加,对每一种方法的准确性、价值和适用性的了解也在增加。

根据荷兰环境评估局提供的资料,中国如今是头号碳 排放国。中国自然是建立温室气体测量与报告基础设施的下一个中心。显然,中国将大大得益于转变为资源节约型以及能源基本自给自足的经济体。成为环境友好技 术及政策方面的领跑者,中国必将大有好处。这一现实在中国政府雄心勃勃的节能目标中得到了反映,如果得以贯彻执行,定将成为世界最积极环境政策的一部分。

然而,为了实现那些目标,中国需要建立一套量化能源使用和温室气体排放的系统。此系统必须以增长为导向、透明、精确可靠、符合国际标准,并伴之以第三方认证系统。一个碳与能效在线注册系统,将为中国实现其自身能效目标的努力提供支持,促进中美在气候变化方面的双边合作,支持中国参与减少碳排放的国际协议。假如中国能在未来的5至10年里实现其目标,那么注册系统必须立即上线。但是,关于如何实施这一工具、由谁来管理以及采用一套什么样的方法,问题依然存在。

如何最佳测量排放,也许取决于提出这一问题的理由。例如,各国政府可能基于经济方面的假设来制定国家气候变化政策,使用自上而下的评估。地区贸易机制取决于较小地域内特定减排项目有关的彼此无关联的排放活动的精确计算和测量。管理部门希望有评估同类设施绩效的参照数据:例如,比较两家工厂,以了解减排效果。 各公司为了成为良好的企业公民,可能想了解来自其所有经营活动的碳足迹,包括任何的相关责任及风险。

在中国建立这种网 上自愿报告系统,有一个很好的理由。在过去12年里,越来越多的全球大公司,为了了解它们自身在全球排放中所占的份额,将温室气体核算纳入其标准商业实 践。而且,它们期望供应商、竞争对手和客户也这样做。在中国,这方面的努力才刚刚出现,为依靠现有的经验并开始进行强有力的严格核算提供了机遇。最佳的做 法是,采用气候注册组织加州气候行动注册专案在加州发展的模式,两者共有500个会员,其中包括美国一些最大的排放企业。

这一模式建立在《温室气体协议:企业核算和报告准则》(通 称为“GHG协议”)的基础之上,该协议由世界资源研究所(WRI)和世界可持续发展工商理事会(WBCSD)共同制定。GHG协议提供了中立的、高水平 的核算标准,被公认为是确定企业温室气体排放责任的国际最佳实践。不同于跟踪某一单位或设施的排放的传统污染控制方法,GHG协议仿效财务核算标准,并根 据一家企业所拥有的不同排放源或设施,认定其排放责任。鉴于温室气体的全球性,这种方法认为,每家企业的碳足迹可能来自于该企业可直接或间接控制的诸多活 动,包括移动排放源和电力使用,以及发电和重工业生产等活动。

GHG协议建立了一套温室气体核算语言,包括划定企业(“实体”)的报告范围和定义报告的内容,其依据是实体的经营控制、财务控制、排放源或每一排放源的股权情况。也许最为重要的是,GHG协议出于核算目的定义了不同的的范围。当考虑一家实体的碳足迹时,可能存在:

* 范围 1 – 直接排放:在实体控制范围之内的排放,来源于静止燃烧、移动燃烧、化学或生产过程,或逸出源(非故意释放)。

* 范围 2 – 间接排放:实体控制之下的耗电量所产生的排放,但发电不是:电力、蒸汽、加热及制冷方面的购买行为。

* 范围 3 – 其他间接排放:涉及使用生产的产品、员工通勤、差旅等等所产生的排放。

通过把排放划分为不同的范围,一个组织机构就能逐步形成自身的全部碳足迹。范围2中终端用户耗电量带来的每一点排放,也许还被算作发电厂的范围1排放。把排放分成不同的范围,有助于确保不会大范围重复计算排放量。

除了可靠的方法学之外,注册系统必须具有良好的商业模式。应该有一个让企业披露其能源使用和温室气体排放数据的强有力的刺激措施,这些数据信息通常没有确定或公开。注册温室气体对企业有利有诸多的理由。首先,通过向注册系统报告,在中国的企业就能够提升和宣传其绿色形象。其次,在增加透明度和执行能源使用内部监测系统的同时,有一些公司能够减少能源成本,并在减少碳排放方面领先一步。

商务社会责任国际协会指 出,工商业界对加入注册系统的很多担忧是毫无根据的。例如,担心获得准确数据方面的管理成本的企业通常发现,跟踪数据的效益要大于成本。担心不必要地披露 其经营信息或相关信息会成为不利因素的企业发现,对于信息披露的担忧往往被夸大了:信息披露让股东对公司的信心进一步增强,并认为投资风险减小。最后,对 那些担心这类数据公开将触犯隐私并为其他要求打开闸门的企业,反而发现与股东合作提供了将来设定有利条件的机会。

总之,在中国建立一个通过可测量、一致和可验证的方式量化碳排放的注册系统,是朝着更大的气候变化解决方案迈出的必要的坚实的第一步,也是气候变化双边和多边合作的重要前提条件。注册系统将使中国摆脱全球最大污染国的负面形象,走向一个负责的、资源节约型的、能源自给自足的国家,成为绿色技术的领跑者。这一发展必定会使中国受益良多。

葛琳珊是北京能源与交通创新中心(iCET)项目官员。罗宾·坎普是洛杉矶气候注册组织(TCR)副总裁。iCET和TCR目前正在合作开发“能效与碳注册系统”:中国首个温室气体和能效网上自愿注册系统。欲获得更多的相关信息,请通过电子信箱[email protected]与Lucia取得联系。


建立一致的碳排放发布标准

为强调披露碳排放对企业的日益重要性,气候披露标准委员会 (Climate Disclosure Standards Board) 于2007年,在瑞士达佛斯举行的世界经济论坛 (World Economic Forum) 正式宣布成立。委员会于上月首次发布计划书,倡议建立一致的碳排放发布国际标准。该份计划书经一个包括数间国际知名的会计企业在内的专家小组起草,并于五月在丹麦哥本哈根的世界商业峰会 ─ 气候改变 (World Business Summit on Climate Change) 宣布生效。

由于企业了解到碳排放会导致罚款及带来负面的公众形象,自愿披露碳排放数据的企业日益增加。投资人决定大额投资前,亦会考虑碳排放的计量是否有公信力。

要做到有效地减碳需要纪录碳排放,可是大部份企业不是能力问题就是缺乏决心去了解计量碳排放的方法。披露碳排放仍属自愿性质,故此难于跨地域及跨业界间的数据比较。

某些贸易机制强制要求成员国披露排碳数据,如欧洲排污交易机制 (European Emission Trading System)。随着碳交易市场的增长,各地机制已成立了本身的计量惯例。现在,气候披露标准委员会要求实行一个共同的、以法则规范的减碳计量的标准,对 于让投资者及企业准确评估所面对的危机来说是非常必要的。委员会相信,碳排放计量有望成为公司年报的标准内容。为使全球减碳计量顺利执行,碳排放计量标准必须实行全球化。

该草拟计划书已发表于此 [pdf]。如有任何意见,欢迎读者于九月前作评论。

— 伊莎贝尔·希尔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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