气候

《京都议定书》:该行动了,不要空谈

麦克尔•格拉布说:《京都议定书》是针对气候变化全球行动的唯一基础,但是各国政府必须现在就开始使用议定书提供的工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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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年2月,关于气候变化的《京都议定书》在被通过七年之后,终于作为一个国际法律条约开始生效。以前那种国际气候政策的混乱局面现在成了一种僵局,但是整个世界寻求出路的方向却是错误的。
 
《京都议定书》已经被140多个国家批准,在富裕国家中,只有美国和澳大利亚表示反对,虽然澳大利亚还是打算朝着《京都议定书》为它设定的目标 努力,并打算参与未来的协商。如果俄罗斯最终做出决定接受《京都议定书》也不是出人意料的事情,俄罗斯有理由推诿一番,但是却不能永远拒绝接受。
 
从根本上说,《京都议定书》能够保存下来是因为乔治•W•布什没能兑现自己以前许下的诺言,找到一个可行的替代方案。《京都议定书》的基本前提 就是各国应该通过协商制定各国温室气体排放减量的目标来共同应对气候变化。这种方案听起来是合理的,实际上它也确实合理:经过四年里无数次讨论,还是没能 找到可靠的替代方案。
 
经过15年关于气候问题的外交谈判,最终达到的顶点就是《京都议定书》的生效,下面要做的就是在已经达成的协议的基础上继续进行一轮后续的协商。
 
反 对《京都议定书》的人无限地夸大了实施其所需要的成本,而实际上比较现实的数字应该是100亿美元左右。这笔花费的很大一部分应该来自于投资,而不是净成 本,因为实施温室气体排放减量在很大程度上意味着采取措施来提高能源使用的效率,用不了几年,节省下来的能源大概就会超过最初的成本了。
 
因此,目前很重要的就是要理解前进过程中的障碍以及如何克服这些障碍。
 
《京都议定书》传达的信息
 
关于《京都议定书》的辩论几乎难以避免地围绕着为工业化国家设定的2008-2012年的第一轮排放限制目标,以及美国的态度。这种争论使得人 们难以看到《京都议定书》的真正重要意义,也就是它的根本结构和其中包含的政府义务:协商各国温室气体排放的具体的具有约束力的限量;执行这些限量(包括 有效率的市场机制);并且随着知识的积累,在此后的各轮谈判中不断更新这些限量,直到问题最终得到解决。
 
没有美国的参与《京都议定书》就毫无意义这种说法是错误地认识了问题。美国政府的问题不是不赞成《京都议定书》本身,而是不愿意赞成任何系统要 求美国在发展中国家减少二氧化碳排放之前先认真地对待这个问题,也不赞成任何拥护《联合国关于气候变化的框架公约》(UNFCC)原则的协议,因为这个原 则就是工业化国家应该在减少温室气体排放中领先行动。
 
奥勃雷•梅尔曾说过1997年的“伯德-海格尔方案”提供了一种根本的更加现实的替代方案,他这种说法是错误的。那个方案的主旨在于,如果发展 中国家不同时接受的话,美国就也不接受带有约束力的限量标准。但是发展中国家坚持富裕国家必须首先表现出在这个问题上的领导作用和愿意开始解决这个问题的 诚意。美国的100名参议员中有43名投票赞成2003年的“麦克凯恩-利伯曼法案”时,他们就是赞同上面那种观点,后来在2005年2月这个法案在参议 院里被重新提出。
 
美国并不是唯一一个把发展中国家增加的温室气体排放量作为替罪羊的国家,很多富裕国家的说客在需要自己做点事情来支持本国政府做出的承诺时,也 都把矛头都指向了这个方向。虽然迄今为止发展中国家排放的温室气体只占全世界排放增量的很小一部分,而且这些国家的人均温室气体排放量远远低于西方的人均 温室气体排放量。但是所有这些富裕的工业化国家的领导人,其中也包括现任美国总统的父亲乔治•H•W•布什,都在1992年的框架公约中同意工业化国家应 该首先开始减少自己的温室气体排放量。
 
发展中国家还在等待着工业化国家的行动。事实上美国表示批评的最牢固的论据就是对其他富裕国家是否会兑现自己承诺的怀疑。
 
如果美国愿意就目标值进行协商,而发展中国家能够放弃那种认为美国必须是行动领导国家之一的观点,同时也愿意协商自己的目标值,这当然会是全球 环保运动的一大进步,那么各国进行协商的一个选择就是“紧缩和收敛”。现在仍然很难明白为什么各国会希望抛弃一个像《京都议定书》这样的全球框架,这个框 架只不过要求他们能够进一步协商未来的温室气体排放量目标而已,但并没有限制应该怎样设定目标或者限定参与的国家。
 
但是目前,我们关注的焦点不应该是美国或发展中国家,而应该是那些已经接受了排放量目标的国家是否有方法和诚意来实施这些目标。
 
欧洲的允诺
 
现在国际实施《京都议定书》的中心项目就是欧盟于2005年1月开始实行的“温室气体排放额度交易系统” (EU ETS)。这个系统为欧洲的重工业和能源生产业设定了温室气体排放限额,同时也允许他们买卖自己的额度。此系统包括了34个工业化国家中25个国家的能源 和工业,这25个国家也是签署了《京都议定书》的成员,也就是说,他们是实施《京都议定书》的中坚力量。

加拿大已经表示愿意将自己实施的系统与欧盟的系统联系起来。日本正在密切注视进展。俄罗斯和发展中国家则在等待观察EU ETS是否能吸引对清洁技术的投资。

EU ETS从结构上说是合理可行的,但是它的开始实行阶段却软弱无力,因为很多欧盟国家的政府都给出了过多的温室气体排放额度,这和《京都议定书》为他们设定 的目标根本不相符。英国首相托尼•布莱尔一个星期以前还在重申环境问题给地球带来的危险,一个星期之后,他的政府就宣布大幅度增加分配给工业的温室气体排 放额度。确定目标(无论是在真实的谈判中还是在想象中的全球解决方案中)都是比较容易的部分:现在的关键问题是要实行。

现在这种软弱的开端可能可以让欧洲的工业界像鸵鸟一样把头埋在沙子里再藏上几年——不过不能再长了。这也就说明了为什么整个过程必须以具有法律 效力的管制定额作为基础。EU ETS的第一个阶段是《京都议定书》2008-1012年阶段之前的一个测试时期,所以各国政府尚未面对任何约束。但是进行下一轮关于《京都议定书》阶段 各国工业排放配额的谈判时,各国政府就要面对这个现实:对本国一个部分增加配额就意味着减少其他方面的配额。

《京都议定书》是二十五年来关于气候问题的外交谈判取得的最主要成果。欧洲各国的公众和国际信用度现在就都取决于他们是否能够有效执行《京都议 定书》。欧盟的ETS本身是一个具有纪念意义的成果,但是它软弱的执行情况可能会威胁到所有其他方面。除非英国政府及其伙伴能够表现出更严肃更有效的责任 感来实施,否则,我敢说,所有八国峰会上和欧盟主席国的华丽词藻都将只是一堆空话。世界各国的政府已经诚恳地协商产生了应对气候变化问题的工具,现在他们 必须开始使用这些工具了。

作者简介:

 
麦克尔•格拉布是“碳基金”的政策副主任,伦敦帝国学院气候变化和能源政策学访问教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