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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有望推出更统一和气候友好的绿债标准

新版绿债目录征求意见稿删除了煤炭相关内容并统一了国内绿债认定标准。在得到广泛肯定的同时,它也还可以更“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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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底,中国人民银行、国家发改委和证监会联合发布了《绿色债券支持项目目录(2020年版)》征求意见稿。备受争议的煤炭清洁利用、燃煤发电机组、煤炭开采和洗选等项目被剔除出目录,标志着中国绿债正与国际通行标准接轨。消息传出后,此举受到国内外广泛赞誉。同时,目前国内并存的不同绿债认定标准,也有望被这一版目录统一。

但也有评论认为,征求意见稿仍然不乏石油、天然气、大型水利等项目类型,中国绿债仍然可以更绿。

征求意见原本已在6月12日结束,但7月8日人行网站重新发布了征求意见稿,并将意见反馈截至时间推迟到8月6日,目录内容较原先稍有变化,比如新增了四级分类“采煤沉陷区综合治理”,但煤炭生产利用项目依然不在其中。

根据征求意见稿中的定义,绿色债券是指将募集资金专门用于支持符合规定条件的绿色产业、绿色项目或绿色经济活动的有价证券。在绿色债券的助力下,政府、企业和金融机构可以筹集资金投入与节能减排、污染防治、生态保护相关的产品研发制造、技术升级、设施改造,以及贸易活动等绿色项目,从而让经济变得更绿。

去煤透露出什么?

中国绿债市场于2015年底启动。中国人民银行当时发布了《绿色债券支持项目目录(2015年版)》,随后国家发改委也发布了《绿色债券发行指引》,分别对绿色金融债券和企业债券进行了界定。

这两份文件都包含了煤炭相关项目。《绿色债券支持项目目录(2015年版)》支持煤炭清洁利用,同时,其支持的节能设施包含了300兆瓦以上的超超临界和超临界燃煤发电机组,支持的矿产资源开发利用项目包括了煤炭开采和洗选业。《绿色债券发行指引》也同样支持煤炭清洁利用,同时还包含了燃煤电厂超低排放和节能改造的项目。

然而,这些涉煤项目在之后的五年里一直被国际市场诟病。对于国际主流投资者而言,化石能源不能被称为“绿色”,涉煤项目也不可能“清洁”。比如,独立智库保尔森基金会副主席兼总裁戴青丽(Deborah Lehr)就曾提到,如果说清洁煤电厂是绿色的,那么中国或许会失去部分美国投资者的认可,因为美国投资者认为这是“棕色”的。

绿色和平统计,自2016年开始,中国就有获得绿债融资的煤炭项目导致新增碳排放。浙江一家企业8亿元的绿色公司债被用于热电联产机组的扩建,产生了90万吨/年的新增碳排放。2017年山西一家企业用15亿元绿债建设的一个50万吨煤化工项目,若满负荷生产,据估计将至少产生190万吨/年的二氧化碳排放量,相当于中国2014年关停火电厂带来的二氧化碳减排量的1/6。

对于这些问题,中国金融学会绿色金融专业委员会主任马骏在2017年10月向媒体表示,绿色金融的标准不仅仅要从技术角度来定义,也要反映国家在环境政策方面的优先考虑事项。由于中国需要优先解决大气污染问题,清洁煤就成了这里的“优先项”,因为它有助于减少燃煤发电的二氧化硫和氮氧化物排放。而如果优先考虑的是碳减排,就需要通过禁止燃煤发电来实现。

30%

将近30%的中国绿色债券由于涉及清洁煤相关资产而不被国际投资者认可

尽管持续面临争议,但直到此次新版绿债目录征求意见稿发布前,两份老目录都没有进行过修订,涉煤项目也因此影响了中国绿债将近五年。气候债券倡议组织(Climate Bonds Initiative)的中国区经理谢文泓告诉中外对话,据他的机构在2019年末的估计,虽然国内绿色债券中涉及煤炭清洁生产与利用的项目仅占总资产的2%,但这2%导致将近30%的中国绿色债券被国际投资者视为“不可投”。

谢文泓认为,从绿色债券目录中去除和清洁煤炭利用相关内容,或意味着气候变化在绿色投融资环境目标中得到更多凸显——国际上更关心气候减缓和适应等议题,而中国在过去会更多地考虑污染控制目标,污染防治相关项目在中国绿债的发行量中能达到13%到18%。 他说:“虽然化石能源清洁生产与利用确实能帮助减少污染物排放,但对减少温室气体排放贡献较为有限,从长期来看也不利于技术与投资的低碳转型。将化石能源项目从绿色债券目录中剔除能显著提升国内绿色金融标准的国际化水平和国际影响力,也有利于监管机构把气候目标更好地纳入绿色金融体系中去,能让大家更积极地去面对气候变化对金融行业的系统性风险。”另外他还认为,新绿债目录的发布也会有利于人行、银保监会、生态环境部、中国环境科学学会气候投融资专业委员会等主管单位和专业机构制定跟气候相关的投融资和披露标准,这也有利于中国更好地达成气候目标。

绿色和平的气候与能源项目经理张凯同意上述观点,他认为剔除清洁煤的决定是人民银行在告诉金融机构什么是“绿”,这对未来的资金流向有着重要的引导作用,让中国对绿色低碳转型有了共识,也展现了中国绿色转型的决心。

需要指出的是,虽然涉煤内容的剔除受到了最广泛的关注,但是另一些变化也体现了中国绿债目录更加注重应对气候危机的转向。这不仅体现在征求意见稿中新增了氢能,以及二氧化碳捕集、利用与封存,而且相比《绿色债券支持项目目录(2015年版)》,它还大大丰富和细化了智能电网、储能和能源互联网内容,这些项目将有利于提高可再生能源的运行效率,提高电网消纳能力和稳定性。另外,征求意见稿还首次纳入了获得可持续棕榈油圆桌倡议组织(RSPO)、负责任大豆圆桌协会(RTRS)、森林管理委员会认证(FSC)等国际认证的绿色大宗农产品的贸易。生产大宗农产品引发的毁林严重加剧温室气体排放。

提升对外资的吸引力

业内普遍认为,新版目录将提升国内绿债对境外投资者的吸引力。

谢文泓告诉中外对话,根据气候债券倡议组织的一项调查,受访的绝大多数欧洲机构投资者认为绿债在市场上供不应求。投资人在进行资产配置的时候需要考虑多元化,在绿债配置方面也是同理。中国是最有吸引力的新兴市场之一,人民币汇率相较于其他新兴市场国家有较为稳定的表现,人民币债券平均发行利率较美元和欧元债券存在溢价,中国和其它市场的经济周期差异也使人民币资产和其它地区同类资产市场价格变化的相关性较低。对投资人来说,投资中国绿债能保证多元化和风险分散配置,改善组合的风险调整后收益。

事实上,自中国2015年12月启动绿色债券市场以来,中国的绿色债券市场就以惊人的速度发展。2016年年底,中国绿债发行量已占据世界总发行量的40%,位列世界第一。此后的几年里,中国绿色债券占全球绿色债券总规模的比例有所下降,但总量逐年上升。今年尽管有新冠疫情冲击,中国在一季度境内新发行绿色债券的数量仍较2019年同期增长26.19%

2万亿人民币

中国每年需要注入的气候资金

而另一方面,中国金融学会绿色金融专业委员会曾在2016年估计,中国每年需要注入的气候资金至少为2万亿人民币(3300亿美元)。而去年中国境内外绿色债券发行规模为3500多亿元人民币,中国绿债市场仍然大有可为。

法国安盛投资管理公司的投资分析师朱利安·福尔(Julien Foll)在接受《金融时报》采访中表示,该公司此前不得不将部分中国绿色债券从其投资组合中剔除,就是因为清洁煤的纳入与其内部投资政策相抵触。而新绿债目录剔除清洁煤这一变化将使公司在中国绿债领域的投资变得容易得多。

北欧资产管理公司新兴市场债务部负责人西德·吕斯特(Thede Ruest)也表示,他很高兴看到中国采取了必要措施使绿色债券的发行与国际标准保持一致。他认为从环境、社会和公司治理绩效(ESG)的角度来看,中国的债券由于在公司治理上的现状,不算一种优良资产,但它在环境上迈出的步子却令人鼓舞,而这却经常被投资者忽视或低估。

但值得注意的是,国际投资者在购买中国境内市场的绿色债券时仍会遇到一些困难。谢文泓告诉中外对话,这些困难包括缺乏信息渠道、缺少对冲工具、国内信用评级透明度不高等。评估标准的统一也仍是一个问题,在剔除煤炭相关项目后,中国标准与国际标准最大的差异在于对募集资金使用的管理,目前国内部分绿色债券允许不超过30-50%的债券募集资金用于补充一般营运资金,而国际投资人认可的标准是不超过5%。另外,国际投资者对绿债资金使用的透明度有越来越严格的要求,这要求中国绿债发行人改善信息披露。“这些差异在一定程度上阻碍了国际投资人对中国绿色资产的配置,但随着境外投资通道的逐渐建立、投资额度的放开、标准的趋同,我们预计国内绿债对境外投资者的吸引力也将大大提升。”谢文泓说。

国内绿色项目标准开始统一

在新绿债目录正式发布后,国内原本分裂的绿债认定标准将得到统一,同时,它也有望加强不限于绿债项目的国内各种绿色项目标准的一致性,对绿色经济整体发展具有积极意义。

绿色债券第三方评估机构商道融绿董事长郭沛源在最近的一篇评论中介绍,此前国内指导绿债发行的两份文件,发布主体和应用范围都不尽相同——国内绿债中的金融债、公司债、债务融资工具遵循中国人民银行发布的《绿色债券支持项目目录(2015年版)》,而企业债则遵循发改委的《绿色债券发行指引》。然而,这两个标准从行文格式到内容都有所区别,有时候会使发行人无所适从。

国内认为天然气是比较清洁的,因为它不会造成空气污染,但是从应对气候变化来说,天然气也会产生二氧化碳。

而新绿债目录征求意见稿由人民银行、发改委和证监会联合发布,本身就标志着标准体系的整合。同时,中央财经大学绿色金融国际研究院发表的一篇解读指出,征求意见稿还与《绿色产业指导目录》以及人民银行公布的《绿色贷款专项统计制度(2019年版)》实现了大部分内容的对接,使得市场上对于绿色项目的判断和认定得到了基本统一,不仅便利了绿色项目的判断和绿色金融实践,而且初步实现了绿色金融业务市场主体之间的公平竞争。

但是,在标准彼此趋近的同时,化石能源依旧是它们之间一个突出的差异。郭沛源在前述评论文章中提到,相比新版绿债目录 ,《绿色产业指导目录》不仅包括煤炭清洁利用,还包括煤炭清洁生产、清洁燃油生产、燃煤电厂超低排放改造等多项化石能源相关项目。

绿债还可以更“绿”

即便这份征求意见稿传递出了种种积极信号,但它仍然含有诸多不够绿色的成分,比如,虽然删除了煤炭相关项目,但是化石燃料锅炉的节能技术改造、石油石化企业和园区的清洁改造、页岩和油砂的开发利用、除煤炭外的化石能源装备制造和贸易等依然入列,而国外对其中的核能、大型水电项目的环境影响亦有不同看法。

有绿色金融咨询业人士以天然气举例:“国内认为天然气是比较清洁的,因为它不会造成空气污染,但是从应对气候变化来说,天然气也会产生二氧化碳。”他告诉中外对话,除了生物质产生的天然气外,被开采出来的天然气由于是化石能源,因此在国外不会被认为是“绿的”。

环保组织雨林行动网络成员哈娜·海尼根(Hana Heineken)也在肯定了中国绿债“去煤”倾向的同时提出了进一步的期望:“(接下来的)问题在于这种‘剔除化石能源’的趋势是否会拓展到石油和天然气,尤其是液化天然气这种对环境可以具有同等破坏性的化石能源。”

(本文曾于2020年7月10日更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