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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现可持续发展目标,为时已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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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千年发展目标到…可持续发展目标?至少在围绕明年即将在里约热内卢召开的联合国可持续发展论坛的讨论中,这是热议的焦点之一。

这个议题有吸引人的地方。在距离开幕不到一年的情况下,有数个议题还是言之有物让人眼前一亮,特别是在针对两个重要主题之一的“可持续发展的体制框架”方面(目前就创建一个新的世界环境组织的讨论的确更热烈,但我个人不敢苟同。)“可持续发展目标”的提出可以填补这个空白吗?

这就取决于其具体涵义了。在哥伦比亚政府的提案中,可持续发展目标涵盖多个领域:大气层,气候复原,土壤退化,可持续农业,生物技术,废弃物等等。这就意味着“重申” 1992年里约热内卢地球峰会上做出的承诺。(多么糟糕的字眼 – 除了外交官,还有谁会“重申”什么事呢?)但你不得不思考:兑现已有的承诺无疑非常重要,但“重申”二十年前达成的共识真的可以让除了可持续发展拥护者以外的人也感到热血沸腾吗?

而另一方面,“可持续发展目标”可以为瑞典斯德哥尔摩恢复力研究中心测量并提出的九个“地球环境安全界限”的概念提供一个体制基础(另见Global Dashboard的前期文章)。这个概念的核心是界定出一个“人类安全的生活空间”,以及国际经济健康运转的空间。因此,如果你在找寻一套有关环境以及经济发展的严肃理论,这个概念是一个很好的出发点。

当然,围绕“可持续发展目标”还有一系列的问题需要解答。其中之一就是时限问题:是否应该像当时设定千年发展目标从1990到2015年一样,把时限设为25年,还是应该更长?

另一个相对简单的问题就是可持续发展目标应该涵盖的国家,以及如何设定这个范围。千年发展目标基本上可以看作是针对发展中国家的(第八条目标除外)- 但考虑到发达国家的高消费行为给可持续发展带来的负面影响,这些国家对可持续发展目标而言显然不适用。那么,可持续发展目标是不是应该普遍性地针对全球各国?这样会避免只让某些国家实施 – 而让另一些国家只是空谈,而没有实质的改变动力。另外,是不是应该针对所有的国家,并具体区分各国履行的承诺?

接下来还需要明确可持续发展目标和千年发展目标之间的关系。有些人(特别是环保人士)希望看到可持续发展目标在2015年后取代千年发展目标。但很多发展中国家对这些模糊问题焦点的举措却持着严重的怀疑态度。在发展中国家看来,用可持续发展目标取代千年发展目标,会阻碍他们解决当前面临的贫困和发展问题 – 那些有影响力的大型国际援助机构也极有可能认同这个观点。

我们还需要找到一个完成可持续发展目标的机构。其中很重要的一点是确保这个新机构仅仅被环保主义者所拥有 – 如果可持续发展目标被理解为联合国环境规划署的婴儿,这个目标可能就要胎死腹中了。相反,创建一个新的,独立的,有科学研究支持的国际机构– 有点像一个全球性的国会预算办公室来管理“地球环境安全界限”应该是个不错的方案。(鉴于现有国际机构的数量众多,我通常是极力反对创建新的国际机构的 – 但在实现可持续发展目标这个问题上,我坚持如上观点。)

最后,我们还需要考虑这个过程。现在再讨论为里约热内卢峰会设定可持续发展目标的具体内容,几乎为时已晚了。就目前来说,有一个好的建议就是为明年的峰会启动一个吸纳可持续发展目标议题的程序 – 给这些议题与2015年后千年发展目标的关系留下讨论空间。这样做可以为发展中国家争取在目标中加入重要议题留出宝贵的时间– 鉴于人们希望在2015年美国进入选举季前最后敲定可持续发展目标的内容,他们其实没有太长的时间准备。也许用十二到十八个月讨论比较合适 – 然后在2014年春季举行的下一个联合国峰会上签署可持续发展目标的文件。

译文由中外对话志愿者 Helen Ding 翻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