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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十三五”规划应鼓励公民参与

“太平洋环境”组织的阿利克斯·莱文森和克里斯汀·麦克唐纳指出,中国的“十三五”规划应该推动地方官员与公众妥善开展协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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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的决策者正在筹划下一个五年规划。对于中国未来的发展蓝图,人们有着怎样的期待呢?就此,中外对外采访了数位相关人士。

在“十三五”规划中,中国领导人应该从根本上确立一个原则,将公众的健康以及水、空气和其它关键自然资源的保护放在与经济繁荣同等重要的位置上,并下达统一政令,明确地将经济增长与公共卫生和环境的保护紧密联系起来,这将是中国政府向人民做出的一个强有力的承诺,具有很强的象征意义。

要给这个象征注入活力,就必须保证中国现行全面而严格的卫生和环境法律(包括最近修订的环境法)得到持久的贯彻和执行。“十三五”规划可能还会推出许多新的环境措施,包括:国家煤炭产量限额、每日污染上限和对所有城市的细颗粒物(PM2.5)污染进行严格限制等。但归根结底,保护公共卫生和环境最亟需的还是出台更加强有力的政令,鼓励群众参与解决水和空气的污染问题。

群众可以从贯彻和执行两个方面参与污染治理。为了确保贯彻,在确定本地区最佳防治污染措施的过程中,“十三五”规划应该指导各级地方政府最大限度地鼓励包括有关个人、非政府组织、学术研究机构和其他团体在内的各方公众参与,以达到严格的国家标准。为了确保执行,“十三五”规划应该要求:地方优先事项和规划决策一经确定,公众就有权帮助政府揭发社会上的违法者,并参与制订相应的救济办法。规划还应引入更加有力的自上而下激励机制,鼓励地方官员更好地执行环境和公众参与标准,同时公开发放“政策监督卡”,确保他们对此项工作的责任心。

为了促进公民在解决地方污染过程中有力有效的参与,“十三五”规划应该要求污染企业(不仅是有选择的关键行业)安装污染实时监控设备,而且要通过公众容易获取的方式公布监控数据。规划还应呼吁广泛传播由环保部汇编的污染调查数据,因为公民目前可以用这类数据作为揭发污染违法行为的证据。相应地,规划还应该强调,政府授权和鼓励公民及非政府组织针对非法污染者提起环境公益诉讼,同时法院应及时审理此类污染案件。

至关重要的盟友

为了给公众参与如何发挥作用树立一个榜样,各级地方政府目前正在根据“十二五”规划和2013年9月国务院令的要求制订新的“清洁空气行动计划”。这些计划的首次互动可能会存在不足,这很自然。但它们将是寻找地方空气污染问题解决办法的尝试性努力。要想出实际的解决办法,要在维持经济增长和改善空气质量之间找到不可或缺的最佳平衡,当地人都是宝贵的“知识仓”和“点子库”。然而要获取当地人的这些宝贵资源,政府就要开展覆盖整个辖区的公众参与活动,并且广泛宣传清洁空气行动计划草案,征求公众意见。

公民从一开始就参与其中,有助于确保新的计划和政策中包括了那些能够保障其得到切实有力执行的措施。这些措施包括:明确的污染排放限制和某类污染工厂的污染申报规定;公众对这一信息的获取;清洁空气行动计划未得到遵守时,个人和民间组织何时及如何通过诉讼寻求救济。这些措施到位后,对于负责解决过度污染问题的地方官员们来说,公众就是他们的关键盟友。

地方政府和当地社区并肩协作,可以解决中国严峻的污染挑战。“十三五”规划应该建立一个环保体系,保证地方政府与其服务的公众全力合作。

译者:奇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