能源

水电“疯狂” , 中国亟需“河流生态红线”

李波认为,中国河流开发已经突破底线。水电开发助长了大量高耗能高污染项目上马,制度缺陷又导致江河的疯狂开发,制定生态红线、完善制度拯救河流迫在眉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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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的江河已经不能再等!”《中国河流的“最后”报告》(简称《报告》)疾呼。《报告》称,中国的江河开发已经突破底线,拯救中国河流可能只剩下“十二五”和“十三五”十年的机会。

据2013年发布的十二五能源规划称,中国水电开发规模将在规划期内达到2.9亿千瓦,这几乎是中国水电经济可开发量(4亿千瓦)的75%。为了回应如此强度的开发计划,自然之友、公众环境研究中心等全国19家民间环保组织共同完成《报告》,在中国河流面临绝境之时,反思过去10多年的水电开发中存在的问题。

自然之友前总干事李波对中外对话说,除了水电,河流还有更重要的生态意义,还没有一个国家水电开发力度达到如此水平。而将保护长江上游珍稀特有鱼类的专用保护区“小南海”,和被温家宝总理三次叫停的怒江梯级水电开发纳入规划,更让环保NGO们深深担忧。

能源规划如此大刀阔斧地推进水电开发,理由是水电不消耗化石能源,也不排废气,可以“节能减排”。事实上,水电催生了西南地区的高耗能高污染项目。

李波对中外对话说,西南地区电价很低,但因为很多水电站没有并入国家电网,发出的电只能在当地消耗。而这低廉的电力,也刚好成为当地政府上马高耗能产业的契机。

更大的麻烦在于:河流的枯水期不能发电,但是高耗能产业不能停工,东部对西部电力形成了依赖性,“西电东送”也不能受影响,高污染的煤电应时而生。一个恶性循环形成了。

IPE主任马军曾在2009年的一篇文章中说道:“广东等地用到的大量西电并非西南水电,而是西南的火电。”贵州的煤炭生产能力在十五期间增加了6732万吨,比九五末的3000万吨翻了一倍有余。文章说,为了保证2010开始每年有1000万千瓦以上电力可以稳定地送往广东及周边省区,贵州首批和第二批开工的电源项目,火电项目的装机容量都大大超过水电。同在西南的四川、广西和云南也在走同样的路子。

李波说,过去10多年的发展中,高耗能的产业出现了严重的结构性过剩。再继续上马,都是浪费。他对中外对话讲了云南丽江的案例。

更值得担忧的,是一些制度不合理或被忽视的现象依然存在,导致水电修建没有总体约束、水坝主体工程的环评被架空等问题。李波对中外对话说,缺少综合流域规划,是中国水电开发进程中的大失误。

长江流域规划,一直沿用的是1991年的长江水利委员会制定的版本;2009年递交的修订本,直到2012年底才审批通过。老规划由于缺少流域生态多样性的考虑,缺少对当代社会经济现状的认知,早已过时。

就是在新规划出台前的空挡里,大量的水电工程争相上马。到如今,中国有8万座在建或运行的大坝,占全球水坝的一半,有2万座在开工发电。截至2011年,中国有已建和在建高库大坝(30米以上)5200多个。

而水电项目环评报告的“双轨制”,也是中国水电泛滥的一个重要因素。

水电开发有两个开工过程。一个是作为辅助主体工程的“三通一平”(通水、通电、通路,平整土地)项目开工,二是主体工程。

李波说,一旦地方水电项目进入到环保部的环评审批程序,地方环保局和建设单位,只要备案做了环评,就可以在主体工程尚未审批通过的情况下,开始做“三通一平”的工程。因为水电项目巨大,且常在无路可达、人烟稀少的地方。在三通一平工程完成以后,水电公司已经投入亿万资金,而地方正常的生态、生活环境也已经破坏殆尽。

用于导流、帮助围堰堵水的 “导流洞”也被算在三通一平工程里面。在金沙江中游水电开发中,梨园、鲁地拉、龙开口、溪洛渡水电站,都是在主体工程环评未批示前,就已经开始围堰截流了。主体工程的环评审批直接被架空。

最后,这些水电主体工程的环评,就悄悄地审批完成。“完全远离公众视线”,李波说。这里涉及到第三个大问题,就是缺乏公众参与,缺少监督。

李波提起金沙江中游水洛河的例子。水洛河是金沙江中游的一条支流,靠近中游的梨园水电站。在2009年10月,该水电站环评报告公示期间,自然之友等NGO对电站修建后鱼类保护区的场所提出疑问。水电公司在2010年11月才回应,承诺会将水洛河作为长江上游珍稀特有鱼类就地保护的主要场所。

但是,李波说,NGO随后到此处调查才知道:此处因为金矿开采,整个河道已经被翻了个遍,不可能再作为保护地使用。此外,其实早在2006年,水洛河已经通过了一库11级的水电规划,建设工作早已展开。

如何逆转

制定江河保护法划定生态红线、停止“三通一平”审批,是《报告》建议的当务之急,可以在一定程度上遏制当前的破坏性开发。与此同时,水电开发决策中的公众参与和公众听众制度,也有助于减少任意开发。

“大计”之外,有两个经济问题,李波认为可以借之缓解中国江河的开发力度。

第一,是水电公司不用担负亏损和生态修复的责任。水电修建运营,原本是公司行为,应该有盈亏计算。但是在中国,一切维修、拆坝、生态修复等费用,几乎就是纳税人在买单。

他认为可以借鉴美国经验,给运营水电的公司发放有年限的许可证,让公司来担负责任和风险,根据其盈亏评估来决定水电的修建和运营时间。

第二,非水电可再生能源的开发潜力被低估了。《报告》显示,中国水能只有4-6亿千瓦的技术可开发量,但是太阳能有22亿千瓦,风能是7-12亿千瓦。

此外,太阳能和风能的发展速度也十分惊人。从2005年到2012年,太阳能从7万千瓦发展到了328万千瓦。十二五能源规划的发展目标修改了5次,从500万千瓦到4000万千瓦。中国能源研究会理事姜克隽在一次会议对李波说,改到4000万千瓦都是保守的。风能装机则从131千瓦上涨到7000多万千瓦,而十二五发展规划目标是1亿千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