污染

土壤污染数据该不该算“国家秘密”?

中国环保部以全国土壤污染数据属于“国家秘密”为由,拒绝了北京律师董正伟的信息公开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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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1月底,北京律师董正伟向环保部提交两份申请,要求公开全国土壤污染调查方法和数据信息,及全国土壤污染的成因和防治措施。

2月24日,环保部作出答复,对调查方法、污染成因和防治作出解释,却没有公布污染数据,理由是涉及“国家秘密”。

董正伟认为环保部依据不足。他在博客中说,《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十条,要求县级以上政府,在职责范围内确定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主要内容。按本条例第十一条规定,环境保护监督检查信息是重点公开内容。土壤污染数据据此应该公开。

他说,“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第九条规定,环保信息不属于列明的国家秘密事项,如环保信息被定为国家秘密,需要经过同级国家保密局认定”,而环保部的回复没有提供任何认定文件。

他对中外对话说,政府不公开,应该是污染过重,碍于监管难度和社会影响的压力。土壤污染可以通过食物、地下水和空气等渠道危害人体,关系群众生命健康和居住安全,群众应该享有知情权和监督权。

中国土壤污染问题可谓沉疴宿疾。早在2006年,环保总局和国土资源部联合投入10亿元进行全国土壤污染摸底调查。据《南方周末》报道,该调查历时近四年完成,媒体翘首相盼,至今未等来任何公开数据。

中国土壤污染主要源于农药化肥的大量使用,矿产开发排放镉、砷、汞等重金属,以及石油类有机污染等。土壤污染又导致食品污染、水体污染等问题,2011年财新网的“镉米杀机”(食品污染),《云南信息报》的“5000吨剧毒铬渣来了” (水源污染)等报道,算是把土壤污染推到了公众视野。

公众环境研究中心主任马军在接受《法治日报》采访时说,土壤数据是具有敏感性,环保部可以借鉴PM2.5公开的做法,先部分公开和说明,并辅以治理措施。

董正伟已经提出行政复议的申请,再次要求土壤污染信息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