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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对外投资风险不应由企业独自承担

全球环境研究所执行主任金嘉满建议,中国应结合“走出去”战略,建立新的对外援助体制,支持研究、咨询和民间机构走出去,一起规避海外投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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媒体报道,目前中国对外投资企业中,70%亏损。在今后10年间,中国对外投资将有一半亏损。

中外对话就中资企业如何规避海外投资风险话题,专访全球环境研究所(GEI)执行主任金嘉满。全球环境研究所重点关注和研究中国海外企业投资过程中对环境的影响,是一家率先在海外运营项目的中国本土民间组织。

金嘉满告诉中外对话,中资企业海外投资屡屡受挫表明,中国“走出去”战略应当升级。中国目前所开展的海外投资,“走出去”的主要是企业,实际上企业除了承担很大的经济风险,也同时因为是国家项目,必须承担政治、社会风险,有时不仅自身利益受挫,甚至使国家形象受损。因此,中国应当实施立体的、多层次和多方位的“走出去”战略,中国的政府部门、科研机构、还有NGO等也应该和企业一起“走出去”,将国家对外援助与“走出去”战略紧密结合起来。

中外对话:中国企业海外投资失败的几率很大,中国“走出去”战略是否需要调整?

金嘉满:自2001实施以来,中国“走出去”战略到底怎么走,分几步走,至今看不清楚中国政府的实施战略和步骤,只是推着企业“走出去”,科研机构、第三方研究机构等几乎都还没有动作。在“走出去”过程中,必然会遇到很多问题,有些问题单靠企业不能解决。比如中国电力投资集团在缅甸的密松水电项目最终被叫停,亏损30多亿美元。其实这个项目在投资前几年,政治风险就有显露,但企业不敏感,还是把国内的一套带到缅甸,以为搞定政府要员,项目就能开展,结果缅甸政权变更,以顺听民意为由,造成中国企业30多亿美元打了水漂。

不仅是缅甸,中国现有投资所深入的亚非拉国家和地区,有些国家一旦从军政府统治转向民主化或出现国内政治局势动荡,其国内的政治波动就会导致对华政策摇摆,进而影响中国海外投资。对于这些地区所面临的投资风险,不能单靠一个企业去承担,而应该考虑由研究部门、专业人员来承担大量的的研究工作,把风险告诉企业,把规避风险的方式方法告诉企业。

不管是水利、采矿,还是农业种植,对于行业投资,中国都应该有一个整体研究,告诉企业全球市场是什么样,哪个行业会有机遇,什么文化适合于或者不能融于当地发展。

中外对话:您建议将政府对外援助与‘走出去’战略紧密结合,为什么?

金嘉满:对外投资前期需要做很多的前期工作,才可以了解当地国有什么样的风险,也才可以找到规避风险的方式方法。世界上有很多国家都有国家自己的援助署,在国家需要有战略考虑的地方,甚至开发投资之前都会设计一批援助项目,为以后具有国家战略意义的经济项目实施打好基础,如关于政治的、人权的、行业技术的、社区的等等。

中国的国家投资有很多是具有战略意义的,需要有很多研究工作走在前面,所以建议中国也要成立“援助署”,涉及和实施一些有战略方向的研究,将对外援助与“走出去”战略紧密结合起来。

目前,中国的对外援助常常局限于政府层面,受援国民众对援助项目了解很少。有时候中国出了钱,受援国民众还不知道是谁给的。原因是,国家项目设计人的目标,不能只靠企业来完成。比如,援助某国的沼气项目,中国仅仅派个技术队去,但援助沼气项目不仅仅是个建设沼气的技术问题,它往往承载着可再生能源的发展、气候变化问题,还有贫困地区用能、建立邻国友好关系等等目标,仅靠一个沼气施工队是不容易实现目标的。

在“走出去”战略大背景下,中国应更多地考虑改变援助理念,创新援助方式,使外援计划真正为国家全球战略服务,以减少海外投资的政治、社会、环境甚至经济风险。

中国目前的对外援助财政支出规模较小,与中国现今的对外投资规模和国际地位不相符。中国对外投资在2003 年到2012 年的10 年间年均增速达到41.6%,成为世界第三大对外投资国。但在同一时期,中国的对外援助的平均年增长率为 12.74%,与对外投资的增幅、资金量及中国的国际地位相比,有很大差距。以2011 年为例,对外援助财政支出约合24.46 亿美元,仅占当年国民总收入(GNI)的0.03%;相较之下,美国2011 年的对外官方援助支出307.45 亿美元,占当年GNI(国民总收入) 的0.2%。

在制定对外投资与对外援助法律和制度建设过程中,需要考虑通过立法或建立规章制度,规范和约束中国资本的海外投资中的环境行为。使“走出去”企业在海外的行为,有法可依,规避一些不良的、有损国家形象的行为。

中外对话:GEI为什么想到关注中国企业海外投资的环境表现,而不是关注国内企业?作为NGO,怎么说服中国政府部门和企业认可你们的工作?

金嘉满:中国企业海外投资行为代表中国形象,所受到的关注和压力比在国内要大,更有动力使企业来承担保护环境和社会责任,所以我们希望先从关注中国企业的海外行为开始,再反过来帮助中国企业把国内的问题解决好。

NGO要想发挥更大作用,就要主动参与到政府制定管理政策的决策过程中去。如何参与政府决策?NGO需要找准自己的定位,知道什么是自己能做的,什么是自己做不了的。首先,要站在一个全球的角度观察问题,发现舆论的焦点,找到问题的所在,比政府提前大约两年的时间来研究考虑问题;其次,调查研究问题,向政府部门反映问题,与政府一起认识问题;最后,NGO与政府商量一起制定解决方案,促使问题解决。

比如说,从2004年起,中国从东南亚和南美洲进口木材遭到国际社会谴责。GEI多次跟国家林业局交流信息,商讨解决问题的方法。2006年,经国家林业局高层批准,和商务部联合出台了《中国企业境外可持续森林培育指南》。GEI参与了编制、修改和发布,完成了推动政府制定政策的工作。

2007年,国际上对中国企业在海外的资源型开发项目,包括矿业、水电项目实施过程中的生态影响有很多议论。GEI意识到,企业“走出去”后,一定要注意到开发项目对环境的影响,我们就找商务部、环保部,商讨解决的办法来规范企业的环境行为,规避投资风险。

实际上中国企业不是不想做好,但它们“走出去”还很年轻,经验不足,所以承担的风险很大,它们也希望NGO能提供信息,帮助解决问题。NGO可以为企业走出去“打前站”,并在企业项目实施过程中将发现的问题告知企业,给他们提建议。我们看到,在“走出去”战略中,NGO的力量是不可替代的、非常重要的一部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