污染

中国污染土地尚无修复标准

大量工矿企业排污、事故和泄漏导致中国城乡土壤均受到污染,亟需修复。专家告诉中外对话,当前中国污染土地没有修复标准,急需有效的法律约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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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底,国土资源部首次披露全国土壤污染数据,称中国约有5000万亩耕地受到中重度污染。3月下旬,中国《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经环保部审议通过,进一步完善后将报国务院审批。

那么,中国土壤污染源头在哪里?治理难点在哪?即将出台的“行动计划”有多大效力?对此,中外对话采访了中国环境修复产业联盟秘书长、中国环境修复网主编高胜达先生。

CD
:中国的土壤污染源头在哪里?为什么近年来土壤污染事件频繁爆出?

高胜达:土壤污染问题主要是工矿活动的结果。中国经过30年经济的高速发展,必然留下了许多的环境问题。欧美经济高速发展的时期,也是他们污染累积的过程。

中国的耕地污染,在湖南、广西、江西、贵州、甘肃这些矿业发达地区较重。城市用地的污染,以重金属、石油化工类用地最重。污染不仅来自为满足国内需求进行的生产,这几十年国外各种制造业在中国安家,也是重要污染来源。

之所以近年来问题频发,有三个原因。一个是因为土壤和地下水的污染更具隐蔽性,大家之前不太关心。环保问题的暴露,从可见的、可感受的大气、地表水,再到隐蔽的土壤、地下水,世界各国都是这样一个规律。过去二十年,中国关注的主要是地表水和空气。

第二个原因,是土壤和地下水也具有一定的环境容量,污染积累到一定程度的时候才会显露出来。

第三个,中国城区土壤污染问题暴露,主要是在“退二进三”(退出第二产业,进入第三产业)后。伴随着2007年以后房地产大规模开发,很多城区的工矿企业要么搬走,要么倒闭退出,城区的污染才凸显,中间出了一些标志性的事件。2004年左右,北京十号线宋家庄地铁修建,工人在挖场地的时候被熏倒了,那里以前是一个农药厂,这就引发了环保系统和公众对此的认识。后来北京化工三厂、北京红狮涂料厂、北京染料厂、北京焦化厂,以及首钢,都面临类似的问题。

但是城区尚无证明土壤污染和人群健康间存在因果关系案例。因为问题暴露的时间还短,中国大规模的搬迁开发迄今大概有10年左右,证明因果关系需要更多时间观察。除非是污染特别集中的状况,如上世纪70年代美国纽约州拉夫运河河谷,因为在工业废渣场地建设住房,几十年内致畸致癌的情况很集中。

CD
:当前土壤污染的评定和治理标准是怎么样的?

高:
土壤标准,要分为工矿用地和耕地两类来说。

耕地,国家有“土壤环境质量标准”,但是这标准目前只有2种有机物(六六六,DDT)和8种重金属(镉、汞、砷、铜、铅、铬、锌、镍),这还是1995年出的标准。当前正在作修订,增加新的污染物标准。这个标准针对每种用地类型对上述污染物设定了标准值,高于标准值就定义为污染。可以形象地称为“一刀切”。

现在中国耕地污染比较严重了,但是没有相应的修复制度,所以很多污染农田不能得到修复。

工矿场地的修复还没有统一的标准,城市用地也没有土壤质量标准。目前城区土地修复大多是为了再开发。只有上海为世博园用地做了一个标准,叫做《展览会用地土壤环境质量评价标准(暂行)》,因为这个地方原来是一个工业区。一些省份就用此来做比照,作为修复的标准。

北京等地区不同,是借鉴国外的风险评估模型。就是需要先对风险因子进行调查,根据场地污染状况和未来用途,确定可以接受的风险系数,例如要保证一百万人中只有一人因污染致癌,然后再倒推污染的修复水平。风险系数越低,修复的标准就更严格。

因此,风险评估模型根据场地需求不同,定义为污染的标准也不同。如医院、幼儿园用地标准更高,工业用地就要低一些。

目前,按照世界各国的模式和经验来看,也有用“一刀切”修复标准的,比如亚洲的台湾地区、韩国和日本。基于中国的状态,最好是从“一刀切”起步。等大家对污染场地的危害有认识以后,再用风险评估比较好。风险评估是一个弹性的模型,有些场地可能以模型为借口,减少修复量或不修复。当然这个也有两面性。

二月底环保部出台了针对污染场地调查、评估、修复、监测的四个技术导则和污染场地术语,规定了污染治理过程的标准程序,给市场更多的信心,也具有很好的规范引导作用。

CD
:影响着治理效果的因素有哪些?

高:第一个是土壤的异质性。

土壤和大气、水是不同的。一公里外的大气和采样点的大气质量很接近,但是一米外的土壤就完全不同。所以,当前我们公众或公司用大气或者水污染治理的思路去对待土壤污染是行不通的。

同时,每一块土地都有特殊性。例如,同样是化工厂,你运行的时间比我还长,但是如果你的清洁生产搞得好,我搞得不好,那我的污染可能更严重;南北方的差异:北方的地下水很深,南方地下水很浅,污染迁移程度不一样;土质差异,沙土和粘土的治理难度是不一样的。此外,还有污染物差异,修复商水平的差异。

医生看了病人以后会开药方,告诉你该吃什么药,吃一片还是两片,需要经验。调查修复商需要一个个项目去积累,而国内的企业毕竟还是进入行业的时间短,其技术、人才、经验、案例的储备需要时间去提升,这也是一个制约因素。

对产业来说,产业的技术支撑还是要提升。近十年房地产开发带动的修复,因为开发进度的要求,所以一般是将污染土壤挖走,再异地处理。这种情况下,可选的技术很少,妨碍了中国土壤修复技术多样性的发展。国外采用原位修复较多,其成本低,但是时间长。少则一年两年,长的十年二十年。

CD
:最近即将出台的《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有何意义?对土壤污染治理未来方向,您怎么看?

高:当前针对土壤污染没有什么法规条例,只有去年国务院办公厅下发了一个《近期土壤环境保护和综合治理工作安排》,环保部也曾发过一个相关通知。这个行动计划的出台是很有必要的,和去年出的大气污染防治计划一样,正是时候。

但是,行动计划主要针对的还是农田,因为国家关注粮食安全比较多。另外,这是一个五年计划,无法起到长期的制度作用。所以,还是需要有更强有力的法律约束,例如大家正在热议的《土壤污染防治法》。正在修订的《环境保护法》会加入土壤治理内容,但是它是综合法,不可能太具体,土壤的专项法可以规定更多治理的细节。

由于中国幅员广阔,各地土壤水文地质差异性很大,下一步中国可能根据不同的地方,将污染进行分级分类,以便于区别治理。

此外,中国需要加强污染源监管,随时治理。例如加油站,你不能等它漏了或者搬迁了再去做调查。加油站漏油了,会污染危害地下水,及时处理的修复成本较低。等它漏了十年八年,地下水早就被污染了,污染物也已经迁移转化,不仅危害加大,而且修复成本也会很高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