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业

消除中国的“洗绿”

解决中国的环境危机,我们仍需付出更大的努力,让更多的公司承担起社会责任并兑现环保承诺。
中文

鼓励企业实施对社会和环境负责任的行为是一个挑战。过去三十年中,一场社会和环境可持续发展报告的全球运动已促使企业在记录其社会和环境影响方面变得更加公开和透明。比如,联合国全球契约组织(UNGC)和全球报告倡议组织(GRI)均已经制定出国际公认的框架,供企业在对其环境和社会表现进行测量和报告时遵循。指导这一运动的是“变化的一般理论”,即:通过信息披露,企业将会更加意识到其影响,同时也更加开放地对待利益相关方(如政府、公民社会甚至投资者)的监督。

近来,越来越多的中国企业加入到了这一行列中。根据中国可持续性咨询企业中的翘楚——商道纵横公司的一份最新报告,2012年中国有1722家企业发布了企业社会责任报告,比2006年的仅有一家(国家电网)有了飞跃式的增长。商道纵横的报告指出,2012年有22.6%的央企发布了企业社会责任报告,但发布该报告的私企则仅有9.4%,说明这一趋势的推动力是中央政府对国有企业的影响。然而,这一趋势仍然面临重大的质疑,比如:报告的质量如何?这一趋势是真的体现了透明度的提高,抑或仅仅是一种精巧的“洗绿”方式(即企业意在树立一个可持续的形象,但实际上并未真的采取可持续行动。)?

中国企业社会责任的增强

自从2001年加入世贸组织(WTO)以来,在遵守国际规范方面,中国面临的压力与日俱增。随着中国走向全球,企业社会责任是中国企业展现友好姿态,更容易获得海外认可的一个方法。尤其是2006年以来,中央政府全力建设和谐社会,使企业社会责任和可持续性得到更多的重视,其焦点则是提升全面信息披露的标准。比如,一些深交所和上交所的上市企业被要求发布可持续性报告,深交所甚至向上市企业提供有关数据收集和报告撰写方面的培训。2008年,中国社科院制订出一套《中国企业社会责任报告编写指南》(CASS-CSR),如今受到中央政府官员的高度推崇。

中国大型企业越来越多地引入了企业社会责任报告,还有许多著名企业,尤其是国企由于其报告而受到赞誉。比如,中国航运巨头——中远集团(COSCO)2010年被全球契约组织列为报告典范,2011年被中国《WTO经济导刊》列为“金蜜蜂优秀社会企业责任报告”企业。另外,获得“金蜜蜂2012优秀企业社会责任报告”奖的企业有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中国石油化工集团公司、国家电网、中国电信、中国铝业等,大部分都是国企。

 
“洗绿”之忧

但是仅仅看到中国企业正在发布报告,并不意味着这些报告全面而准确地反映了该企业的经营情况。关于环境主义全球化的研究表明,这样的环境报告可能仅仅是在“洗绿”。例如,内蒙古包头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称在环境保护及废物处理上仅一年就投入了数千万美元,并且其企业社会责任和可持续发展也得到了肯定。但在今年初,有报道指出包钢将大量的重金属和其他化学物质排放到空气中,且渗入到了地表水和地下水中。在受灾最严重的村庄之一的打拉亥,调查证实了与其周边的村镇相比,打拉亥的癌症发病率以及骨质疏松症和皮肤、呼吸系统疾病要高得多,辐射水平是周围村镇的十倍之高。

另一个例子则是11月29日中华环保联合会起诉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CNPC ),指责该该集团公司在吉林的排放污染了当地的土壤和地下水。中石油是企业社会责任的又一领军企业,曾以其出色的社会责任表现荣获多个奖项。这两个例子和其他诸多事例都反映出,中国企业在某些方面上的环保和可持续发展得到赞扬的同时,可能还存在着漂绿行为,他们实际经营活动可能低于他们应负起的环境责任。

消除“洗绿”

尽管中国已经成功地迈出了引入和促进企业可持续性报告的第一步,但作为走向可持续经济的下一步,政府必须把注意力更多地放在设置监督机制上,以便消除“洗绿”。比如,马尔奎斯和钱翠丽的研究发现,只有那些受到监督的企业才会真实地报告,而那些没有受到监督的报告大多都是象征性的。我们建议应该鼓励企业更有效地落实全球性标准,政府应该设置一个更好的民间监督体系。

更好地执行国际标准。企业社会责任报告的目的是提高透明度,将企业置于公众监督之下。前美国最高法院大法官路易斯·布兰代斯有一句名言:“阳光是最好的消毒剂”,但在我们对许多社会企业责任报告的探讨中,会发现“洗绿者”们倾向于弄出一些标准模糊的复杂报告,只会让读者看得满头雾水。因此,我们建议中国的企业责任报告更好地落实国际标准,使其能够成为国内外利益相关者的有效参考。中国少数几个企业社会责任报告做得最好的企业均已采用国际公认的框架。比如,宝钢从2006年开始就根据GRI标准公布信息。此外,作为一个能耗大户,宝钢还报告了与能耗、水耗、温室气体排放以及污水排放相关的信息,这些均已超越了标准的要求范围。但根据商道纵横的数据,2012年的企业社会责任报告中,只有17%的企业提供了这些关键信息。

建立民间监督机制。其他很多国家都依靠非政府机构来对企业进行有效监督。但是,在中国最有影响力的非政府组织(NGO)实际上都是由政府建立、或者挂靠政府机构的,常常发挥管理职能。最近,马尔奎斯和杨的研究认为:由于过去几十年企业力量的极大增加,中国必须发展独立的非政府组织来更有力地监督这个力量,并让社会经济系统更加顺畅地运行。

11月12日发表的《中国共产党第十八届中央委员会第三次全体会议公报》,强调了建立系统完整的生态文明制度体制的紧迫性。《公报》体现了政府在可持续发展上的决心,因此企业社会责任活动无疑将更受重视。面对国内和海外日益增大的压力,企业将会发现在社会和环境上不负责的代价会越来越大。在履行上述生态承诺的第一阶段,“洗绿”或许是一块跳板,但为了消除中国的环境危机,必须做出更大的努力让企业履行其环境承诺。

翻译:奇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