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里约+20和中国的绿色未来

郑易生报道,国际形势的讳莫多变无疑导致了上一次里约会议的失败。想要建立一个全新的,协作的世界,中国是其中的关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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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者按:联合国可持续发展大会在里约召开之前,山水自然保护中心、自然之友、创绿、道和等6家中国环保NGO完成了一份报告,以民间社会的视角,对20年来中国的可持续发展进行了回顾与思考。这是中国民间团体首次参与联合国可持续发展大会。这些民间机构已将这份报告带到里约。此文摘选自这份报告(https://rio20china.org/)。 

里约环境与发展大会过去20年,世界并没有如愿走上可持续发展的道路。世界各国在政策、技术与国际合作上取得的进展不足以改变两个更强大的趋势:一是整体环境状态仍在恶化。二是世界经济的不均衡性质仍在加剧。郑易生认为:正视世界经济的关联性,在此基础上强调各国责任、发展绿色经济,才能对症下药,标本兼治。

共同的未来需要人类同舟共济,但是很大程度仍然是国际政治逻辑下的博弈策略支配着国家行动。在可持续发展问题上人所表现出的“双重性”、“自我矛盾性”,或人类作为一个整体表现出的缺乏作为,可以归结为今天的时代背景特征。即迫使人类改变发展范式的必要性已经显现,但是还不足以让人们放弃现有的生存与发展方式。

在气候变化问题上,中国是一些舆论中的“最大的问题制造者”,而在世界金融危机中,她又是救人于水火的“大福星”。其实,这“矛盾的感觉”完全是将全球环境问题与全球经济问题分割开来造成的。中国还没有完成工业化阶段,但是已经不可能享有发达国家崛起时的资源与环境条件了。从近期看可以维系世界既有经济模式的扩张,从长期看却可能转而创造新的发展范式,因为她的规模太大了,以至于她模仿的范式会加速达到极致而被终结。这无疑也是对中国最大的挑战。

指出可持续发展的世界关联性,并非要解脱中国对世界的责任感,而是更深刻的理解这一责任。中国应当积极地探索经济社会发展的新范式,它能够让多数人享受现代化的益处,同时促进世界的平等、平衡与和谐共处。这必将是一个长期的、艰难的过程。

如何评估中国的努力及其成效?

回顾过去20年的中国,喜忧参半。

1992年里约大会之后,中国在1994年第一个公布了《中国21世纪议程》,不仅强化环境保护的国策,还先后提出了“转变经济增长方式”、“建立环境友好型、资源节约型社会”、“循环经济”、“低碳经济”、“生态文明”等战略方针。

20年来,环境是中国立法增长最快的领域。从事环境保护的行政机构,在中国从环保局升格为环保总局,再升格到环保部。中国新能源技术20年来发展迅速,风能装机容量已经位列世界第一。

公众的环境意识进步惊人,公民社会经历了从无到有、从环境教育到参与环境治理的阶段,成为最活跃的绿色力量。

中国政府在环境治理中起了决定性作用。但是政府治理计划与环境绩效之间的差距不小,反映出法律作用的不足。这是由于中国的法律偏重于对企事业单位和个体工商业者的管理,忽略了对作为管理者的政府的规范与制约,忽略了对作为监督者的“第三方”主体的监督权的保障。

与此同时,在现有财税体制下,地方政府有一味追求GDP增长的动力,致使许多地方环境治理赶不上破坏速度。

总体来说,20年来中国环境局部改善、整体恶化的局面没有得到扭转。中国的能源使用效率有了明显提高,但是还远低于发达国家,总量消耗水平仍在增加,生态环境所受的压力不断加大,忧大于喜。

但是,考虑到中国资源禀赋特点与历史、人口因素,特别是中国正处于工业化进程中增长最快的发展阶段,上述成就来之不易,值得尊重。

全世界环境力量都在要求中国转变增长方式,但是经济全球化的力量更强有力地推动着追逐利润的资源配置。中国作为“世界工厂”的国际分工角色,是与世界市场互动的产物。中国能否更加独立地支配消费方式与技术选择?在很大程度上并不由中国自主决定,而是受制于全球市场的力量。例如在金融危机中,出口减少已经让中国感受到“结构调整”导致的就业问题。又如,当我们倡导可持续消费模式时,深感中国新一代的消费群体已经深陷于国际国内大公司推动的消费主义和物质主义浪潮。这说明一个国家,特别是发展中国家很难独自实现可持续发展。只有互相理解才能产生有效的互动合作。

基于全球关联性的中国绿色经济

首先,中国对绿色经济已经有所探索,但需要借鉴更多的别国经验。

要为所有企业创造创新的条件、更加尊重创造的多样性、调动与鼓励更多的人参与绿色经济。无论大、小、土、洋,都可能孕育着“绿芽”。切忌用行政干预取代市场竞争机制,“一刀切”地推行某一种技术或社会模式。还需恰当使用对绿色经济考核的方法,防止某些指标从工具成为目的,反而模糊了新技术的最终效果。很重要的是,绿色经济不能局限于投资事宜。没有一个绿色社会,就没有绿色经济的持续性。中国环境治理需要一个从“政府直控”向“社会制衡”的转变。即从法律上、组织上、思想上明确环保三大支柱(政府、企业、“第三方”主体)在可持续发展事业中的地位、作用、权利和义务,并为他们之间形成良性、有效互动提供制度保障。这些努力的目的是:政府以履行职能为唯一政绩,企业得以在公平竞争环境中合法经营、在技术与管理创新中提高环境绩效,第三方”主体依法对政府环保履职和企业环境守法进行有效的监督与制约。

其次,绿色经济不是要替代建立可持续发展世界的目标,而是为发展新范式的形成积累条件。中国应当较早甚至率先在世界上实现一个新的生活方式和生产方式的国家。从现在起,就倡导、探索、支持丰富而不浪费、幸福而不奢糜的生活理念。新的道路是在应对挑战中实践出来的,重要的是牢记为绿色的新事物创造与保存成长空间,比如珍惜和抓住发展中国家的“后发优势”——不仅是技术模仿,还包括某些迄今未被锁定的东西。如新兴城市、公共交通模式、没有被开垦的自然区域、多种文化中的绿色潜力┉,都是我们创新的资源。除此之外,创新能力需要社会组织充满弹性与活力。除了政府和市场,不要忽视公民社会,它可以充当创新的催化剂、孵化器,对形成一个生动活泼的和谐社会所不可缺少的。

第三, 非常重要的是:推动世界的绿色联合与“深度公平”。

人们正视真实因果关系的严肃程度,决定了他们解决共同危机的力量。发展不平衡是最大的风险之源。无论在国家内部还是国际间,一切有助于减缓与改变全球发展不平衡的努力,都是有助于从根本上解决全球环境危机的贡献。各国间物质生活水平的差距缩小将是世界的福音而不是灾难。不难理解,在一个生活水平差距很大甚至越来越大的世界,真诚的合作很难展开。发达国家与发展中国家都应当立志于新的幸福理念:前者不应当坚持不可持续的消费模式,而后者不应再追求前者的生活标准。

20年前里约大会确定的“共同而有区别的责任原则”不能半途而废。它只不过是人类健康力量推进社会进化、强化人类社会责任、使地球村走向深度公平的第一架桥梁。发达国家与发展中国家之间由此开始一种新型关系——后者不仅从中获得帮助,更要获得发展的能力和自由。

世界各国的绿色力量,特别是来自发达国家与发展中国家的公民社会,十分有必要加强互相理解与合作。一个“有福共享、有难同当”的人类社会,才能让大多数人从容而愉快地面对充满不确定性的共同未来。

郑易生  教授,中国社会科学院数量经济与技术经济研究所、环境与发展研究中心副主任。

图片来源:ssteache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