乍看之下,似乎并没有任何问题:一个陶醉于欧洲河流风光的游客,很可能会心旷神怡地将欧洲的淡水资源状况想象得十分完美,认为这个大陆处处河流清澈、供水充足,并且拥有先进的基础设施。
但是,欧洲水资源的实际情况却远非如此:一大堆欧洲国家正面临着水源不足;另外一些国家正遭受着两大问题的折磨,一个是持续二十年的棘手的投资不足问题,另一个是花费了巨大代价建立起来的基础设施。
从水资源基础设施角度来说,欧洲可以划分为三个地带:
1,西欧——包括15个欧盟成员国(截至2004年)和挪威、冰岛和瑞典这三个非欧盟成员国。
2,中欧——包括10个2004年加入欧盟的国家和匈牙利、罗马尼亚这两个正在申请加入的国家(预定于2007年加入)。
3,东欧——包括东南欧国家和来自前苏联的独联体国家。其中的某些国家远景计划加入欧盟。
欧盟成员问题对于理解欧洲水资源状况至关重要,这是因为欧盟决定着成员国的水和废水政策,并且为申请加入国家努力迎合其标准的行动提供资金援助。自从20世 纪70年代初以来,欧盟关于水资源的立法就在不断发展(称为“指令”),并且从80年代中期开始变得越来越严厉,现在又通过罚款和撤回资金援助惩罚违规国家的方式进行强化 。
照片由Angie Harms摄
欧盟水资源指令的主要内容:
城市废水(1991/271):所有人口超过2000人的城镇都要建立起自己的污水处理厂,至少达到二级标准,“敏感用水”则要达到更高的标准。
水 资源框架(2000/219):到2015年,所有的内陆水源都必须达到“良好的生态品质”。由于本条预定2007-08年才付诸实施,其所要花费的代价 还不确定。从2010年开始,供水服务和废水处理都不得不建立在一个“成本补偿”的基础上,这一部分是为了资助服从规定的国家,一部分是为了鼓励节约用 水。另外还有两个“子指令”,是关于陆地水资源和海洋水资源的。
饮用水(1998/83):援引世界卫生组织的标准作为欧盟的饮用水标准,其中溴酸盐、三卤甲烷和铅的标准分别于2003年、2008年和2013年实施。
洗浴用水(1976/160&2002/581):2005年被修正,规定在2015年和2023年逐渐对标准进行阶段性提高,并且进行实时水控制。
表一和表二体现了欧盟的政策在历史上给欧洲的供水及污水处理基础设施的发展造成的影响。(数据年限为2001-2005,由作者综合了EEA、OECD、DANCEE和UN的数据并进行了补正。)
表一:全部居民自来水和下水道入户比例 | ||
| 自来水 | 下水道 |
西欧 | 98% | 80% |
中欧 | 88% | 43% |
东欧 | 91% | 17% |
下水道建设落后的情况在农村地区尤其突出,例如,在波兰的农村地区,仅有4%的居民连接上了下水道管网。
表二:城市废水处理比例 | ||||
| 无 | 初级 | 二级 | 三级 |
西欧 | 10% | 9% | 35% | 46% |
中欧 | 37% | 17% | 31% | 15% |
东欧 | 25% | 49% | 26% | 0% |
到 2010年,随着“城市废水处理指令”实施工作的完成,西欧地区的城市污水处理将全部达到至少二级以上的标准。20世纪90年代,中欧和东欧国家之间的差 距体现了新欧盟成员国初步实施工作的成果。(这是因为新加入的成员国被强制将其政策和实践都纳入到现存的欧盟法规之下)多数东欧国家的状况非常糟糕,因为 许多设施根本无法使用,除了在俄国和大多数国家的首都之外,东欧地区几乎不存在什么下水设施。
水 资源在欧洲的分布非常不均匀,实际上,除了斯堪的纳维亚半岛和那些直接受到莱茵河与多瑙河等主要水系滋润的国家(如荷兰和匈牙利)之外,水资源不足已经成 为现实问题。(年平均人均用水量少于1,700立方米为水资源不足,少于1,000立方米为水资源短缺。资料来源:欧洲环境机构(2003)《欧洲的 水:》)
表三:部分国家水抽取量和可利用水资源量 | |||
| 水抽取量 (所占可再生资源的百分比) | 可利用量 (年人均立方米) | |
| 1990 | 2002 | 2001 |
瑞典 | 2% | 1% | 21,104 |
荷兰 | 9% | 10% | 7,391 |
法国 | 21% | 18% | 3,329 |
英格兰和威尔士 | 20% | 23% | 2,724 |
西班牙 | 33% | 33% | 2,703 |
罗马尼亚 | 41% | 17% | 1,711 |
捷克 | 23% | 12% | 1,583 |
丹麦 | 8% | 4% | 1,141 |
一个国家的用水量如果超过了其水资源的20%,就有可能引发地区性短缺,特别是在夏天以及降水量低于平均水量的年份。水资源短缺目前已经成为一个严重的问题,例如在英格兰南部和西班牙。 但是,正如丹麦的经验所显示的,那些水资源不足的国家也可以通过某些措施来克服这一困难,一方面是避免进行农业灌溉和电站冷却用水,另一方面是鼓励生活国 内和商业用水户有效用水。从1990年到2002年,捷克和罗马尼亚的用水量大幅度下降,这反映了在此期间产业脱离重工业的变化趋向,也反映了对非国内用 水户开征水费所带来的影响。(如果用水户缴纳水费的话,似乎就会减少用水量。)这些趋势在表五中可以得到清楚地体现。
表四:部分国家产业部门用水量 | ||||||||
单位:百万立方米 | 灌溉 | 公共事业 | 工业 | 能源 | ||||
| 1990 | 2002 | 1990 | 2002 | 1990 | 2002 | 1990 | 2002 |
法国 | 4,900 | 4,536 | 6,091 | 6,276 | 4,444 | 3,822 | 22,267 | 18,530 |
德国 | 616 | 143 | 6,503 | 5,409 | 7,574 | 5,374 | 28,766 | 24,837 |
匈牙利 | 433 | 174 | 926 | 802 | 269 | 161 | 4,784 | 4,720 |
罗马尼亚 | 4,210 | 784 | 3,170 | 2,225 | 7,300 | 877 | 2,085 | 2,917 |
西班牙 | 23,700 | 21, 666 | 4,400 | 5,299 | 1,900 | 1,444 | 4,500 | 6,168 |
从上表中可以看出,用水情况正被推向后工业经济时代,伴随着这一趋势的是高效农业的不断发展,但同时,国内和商业(公共事业)用水量却不断增加,这是因为家庭规模缩小(这使得人均用水量提高),城市化发展(但全国总人口却保持不变甚至减少),开展节水运动。
国 内用水费用普遍上涨,现在已经接近了“成本补偿”的水平——这一部分是为了执行“水资源框架指令”,一部分是作为一种节水措施。例如,在原东德地区,在过 去的十五年中水的消费量下降了40%,正是水费提高的结果。与此同时,欧洲大部分的供水基础设施已经使用了50年甚至更久,亟需进行重建。比如,在伦敦北 部地区,其供水设施已经使用了一百年以上时间,50%的水都从裂隙流失掉了。
表五:居民用水量和城市用水流失 | ||
| 城市用水流失率 | 人均用水量(单位:升) |
西班牙 | 21% | 265 |
法国 | 30% | 165 |
匈牙利 | 35% | 140 |
德国 | 6% | 135 |
气候变化迫使我们需要进一步降低用水量,因为它已经影响到了水资源。在天气变得更加温暖的时期,农业和公共事业用水量飙升,而与此同时,内陆水源质量却被炎热的天气所破坏。降水模式也在发生着变化:北欧的总降水量不断增加,南欧的降水量却在减少,特别是在最需要雨水的夏季。
内陆河近海水质受到两大因素的影响,一个是生活用水、工业用水和农业用水的用户所排出废水中的包含物,一个是这些废水得到了怎样的处理。且不说欧盟的标准必须遵守,高品质的海滩和河流水资源本身还具有越来越重要的休闲价值。表六中对内陆水质从水中生化负载量的角度进行总结(负载量越低,水越干净)。
表六:部分国家内陆水质量 | ||||||
单位:毫克/升 | 1992-95 | 1996-99 | 2000-02 | 下降 | 不变 | 上升 |
保加利亚 | 6.88 | 3.99 | 4.26 | 53% | 42% | 5% |
匈牙利 | 4.15 | 3.63 | 3.36 | 53% | 40% | 7% |
法国 | 3.23 | 3.11 | 2.69 | 35% | 48% | 17% |
丹麦 | 2.35 | 2.15 | 1.74 | 31% | 53% | 16% |
奥地利 | 1.95 | 1.66 | 1.38 | 77% | 23% | 0% |
在不断取得进步的同时,问题仍然存在。据初步估计,全欧洲有93%的河流、84%的湖泊、99%的近海和75%的地下水的水质有可能达不到欧盟“水资源框架指令”的标准。与此同时,维持河流的水质就意味着必须发动新的资源为其它的需求提供用水。
欧 洲的不断进步来之不易。为了达到欧盟“城市废水处理指令”的要求,西欧国家一共花费了1,520亿欧元(相当于15,300亿人民币),为了执行“水资源 框架指令”,它们还要再花去500-1,500亿欧元(即5000到15,000亿人民币)。同时,中欧国家如果要达到欧盟的水资源标准,也要花费30- 50亿欧元(300-500亿人民币)。
欧洲向着维持完善的水源供应这一目标不断前进,这为我们提供了许多有用的经验,其中最为重要的是:
成本补偿:必须对所有用水户征收水费,且征收方式一定要切实根据他们的用水活动给水资源造成的影响来确定费用。这样,他们就会切实地意识到要尽可能的减少用水,并且要处理自己所排放的废水。
综合流域管理:对于河流,跨越地区和国界的限制,进行全流域管理。
水表和需求管理:水表不仅仅是一个制定用水账单的工具。如果得到正确和全面地使用的话,水表可以帮助确定水的流失量、迫使用户进行成本补偿,并且促进他们厉行节水。需求管理则是与供应管理相辅相成的另一面——二者缺一不可。
用水监控:对河流与供水系统中的水流和水质进行实时控制,随时发布短缺、渗漏和污染的警告。
支付能力与公众支持:在制定税费时,要保证最低收入者能够获得用水和卫生条件。这一点对于在水费上涨时获得公众支持至关重要。水费上涨就必须提供更高质量的服务,这样人们才会认为所付的水费是值得的。
私营供水vs公共供水:由于采取新的技术,英格兰、威尔士和德国的私营供水的费用节约了30-45%。西欧国家用水的60%是由私营供水者提供的。尽管这并不是一个普遍性的解决方法,但在某种程度上确实解决了一定的问题。
基础输出管理:必须立法以鼓励水资源的有效管理、鼓励技术和供水上的新发明。对于那些新技术,如以较低的成本取得理想治理成果的水处理技术等等,必须进行奖励。
作者简介:大卫·罗伊德·欧文博士是国际综合水资源咨询部的成员
如果想了解更多欧洲面临的水资源挑战, 请看大卫•罗伊德•欧文提供的欧洲以及全世界的水资源和产业的事实和数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