气候

经济全球化与环境问题的全球治理

本周G8领导人齐聚德国,一系列环境问题将被讨论。唐昊在文章中提出疑问:领导人在环境问题上的行动力是否被商业议题占了上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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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全球化强化了跨国利益集团的地位

在《寂静的春天》一书中,卡逊指出,杀虫剂对生态的严重破坏众所周知,但解决起来却很困难,这是因为如果停止使用或提高使用标准,就会触动相关工业集团的利益。于是代表这些集团利益的民意代表就想尽种种办法,通过复杂的制度安排使相关的环保法案无法出台。如戈尔所言,“国会依然宠爱这些工业。规范杀虫剂、杀菌剂和灭鼠剂的法规的标准比食品和医药的法律宽松得多,国会故意让它们难以实施。”

卡逊指出了一个事实:在某种意义上,生态斗争一定要变为政治斗争才能真正解决问题。不过,在卡逊的书中,这种反环保的机制还只停留在国内政治的层面。而我们今天所面临的环境问题,特别是跨国环境问题则要复杂得多。以下事实是容易被证明、或者是公认的:某些跨国集团在全球化的时代逐渐具有了超越国家利益、全球利益之上的集团利益;那些通过破坏环境而获得超额利润的公司,其更大的经济实力转化为更多政治影响,制约了环保政策的深入实行;跨越国界在其它国家设立污染工厂的行为,更难得到本国政府和所在国政府的监控……这些情况都意味着,跨国的大公司、大企业籍经济全球化的机会,其经济力量和政治影响获得了空前发展的机遇,甚至因此而成为经济全球化的垄断者。

事实上,经济全球化对环境问题最重要的影响就是它造就出了一个有意愿、也有能力突破各种国际国内规则限制,通过破坏环境的方式牟取暴利的跨国利益集团。从技术上说,这比单纯的国内利益集团对环保的负面影响更难制约。这也是近几十年来政治家不断表态、公众不断呼吁、NGO全力奔走之下,而环境问题依然不断恶化的深层原因。

民主政府的无力感、背叛和其它

环保问题上的利益集团阻力因素一直就存在,只不过,近年来由于经济全球化的快速拓展,这些跨国利益集团才获得了更加强大的力量,甚至连最发达国家的政府也对其无能为力,甚至反而成为其推行反环保发展战略的帮凶。全球政治的安排越来越向取悦跨国利益集团的方向转化。

现在,在越来越多的环保问题上,民主政府的无能感日益增强。参加八国峰会的领导人们恐怕都会深切体会到这一点。原因也很简单——当大公司的主要经营范围局限于国内、或者根植于国内时,其环境责任等社会责任方面的问题很好解决,由民主选举产生的政府就可以对其进行直接约束;而当跨国公司的力量因全球化而大幅度扩张之后,单纯管辖一国范围的民主政府对其也无能为力,特别是对这些国家在第三世界的破坏环境之举,更是既无动力、也无能力去保持关注。对这些国家政府来说,对内负责显然比对外、对全球问题负责更为重要,因为他们的选票并不是由全球的人民来决定的。也就是说,在经济自由化、而其它领域无法全球化的情况下,跨国公司占尽了政治和经济上的优势,连其本国政府也拿它无能为力。而在更糟糕的情况下,民主政府则成为这些跨国利益集团的俘虏。2005年八国峰会期间,美国代表团根据政府的指示,在会议公报关于环境问题的措辞上坚持认为不应有任何气候变暖对人类健康和生态系统构成严重威胁的内容,因为“全球气候根本没有变暖”。结果,不承认气候变暖为美国2001年退出并在之后始终拒绝签订《京都议定书》找到了最佳借口。在另外一次于波茨坦举行的八国集团环境部长会议上,美国与其它发达工业国家在气候保护问题上仍存在分歧,既不愿参与为发展中国家的气候保护项目提供资金补贴,也不愿履行《京都议定书》中规定的排减义务。

不过,那些对环境问题无能为力的政治家们倒是始终没忘记他们的社会责任,所以我们看到的是,这些政治家(包括克林顿、戈尔、卡特、安南、希拉克等)在退出现职后纷纷成立基金推动环保等事业,无形中也意味着这些政治家的环境观点其实是一以贯之的——他们当初就很重视环保问题,只不过他们在任上反而会受到大公司、大企业集团的制约而无法完成这些人道目标,只能在退下来之后以一个自由公民的身份稍稍尽一些力。而我们在敬佩他们的同时,忍不住还是要问一句:当他们可以发挥更大作用的时候,为什么没有做得更多些?

国内政治斗争仍是解决环保问题的主要形式,但这远远不够

一个明显的事实是,如果环保事业陷入少数利益集团的掌控,而无法从人类的客观利益来考虑问题的话,那么关于环境的危机就只会更多,而不是更少。英国气象局认为受厄尔尼诺现象及温室气体排放的影响,2007年全球平均温度可能达到有记录以来的最高水平。联合国的相关预测是:如果目前全球变暖趋势持续下去,在未来一百年内全球气温将升高1.5至6摄氏度,数以亿计人的生活将受到影响。

环保的最初推动力量来自公众,但目前看来环保斗争仍主要通过传统的国内政治手段来起作用,特别是发达国家内的环保组织和环保受益者扮演了重要角色。如2007年4月以美国麻省为首的十二个州、三家市政府以及若干非政府组织,通过长达8年的诉讼,在起诉环保署和汽车利益集团的官司中获胜,迫使其按照《清洁空气法》管理新汽车所排放的二氧化碳。虽然环保主义者会为这场胜利欢呼,但和那些可以在全球范围内迅速、广泛流动的资本的力量相比,公众环保力量的全球化道路仍显艰难:国际性的环保组织和国际性的资本组织的历史是无法相提并论的;环保NGO组织在一些国家甚至处于被警惕、被限制的地位;经济全球化的情况下,政治、文化、全球治理等其他全球化的需求没有得到满足,至少在这些领域的全球化程度与经济领域的全球化程度是不可同日而语的。

环保在全球治理上的发展程度远远落后于经济全球化的水平,这种状况显然不是各国政府之间简单的交流、沟通就能够解决的。对发达国家的政府领导人来说,要更多地负起最强大国家在这个世界上的责任,更多地警醒作为民主政府的天职。而对那些关心环保的平民们来说,也应该超越原来那种只关注某个具体的或者某个具体领域里的环境问题的习惯,把眼光更多地投注于如何联合起来从事更广泛和深刻的制度性建设工作,如加强现已存在的环保政治正确性;以公民社会参政的形式对本国政府和利益集团施加更大的压力;促使新的、更严厉的国际环保法规出台;完善对破坏环境者的国际惩罚机制。总之,当全球环境问题的恶果以一步步显现出来的时候,任何试图淡化问题的努力都是毫无意义的。惟有建立全球市场、全球公民社会与全球联合政府之间相对平衡的全球治理结构,庶几可以解决问题。

 

唐昊,广州学者。